9.19.2010

越洋留學夢之十二:奔向錢程

畢業了,一定要回到這個原點再照一張
看了系列的「美國旅遊稿」,很多人開始懷疑,到底我是來留學,還是來旅遊,是不是已經把學費花在旅費上?其實這些旅程的花費都不大,全都是課餘時間打工賺回來的「血汗錢」。對於家境只屬一般的留學生而言,打工賺錢是最佳的「課餘活動」,不管是光明正大在校園,或是偷偷摸摸在校外,為的只是有多些零用錢。

美國非常講究工人權益,聯邦政府規定每小時的基本工資,一般在校園打工,每小時可賺取六元二十五仙(今年已提到至六元七十五仙)。根據美國的法例,每位國際學生每週可以在校園內打工二十小時,而在校外打工則屬非法,除非獲得特別的證件批准。

在校園內可以打工的地方很多,就以各個科系的辦公室來說,就需要大量的臨時工人,主要當辦公室跑腿。第一個學期由於人生地不熟,許多工作都被學長學姐佔去了,所以每週的工作時間只有十個小時左右。我就曾經試過打四份工,可是全部加起來也不過二十小時而已,在校園打合法工是絕對不能超時的。

第一個離開北卡的Gylin,
被老公接去密西根啦
國際學生事務中心提供兩種工作機會,一是負責行政工作,另一則是在國際學生中心站崗。前者是要「做」才有錢,後者是只「坐」著等收錢。國際學生事務中心主要處理國際學生事務,從來函詢問到進出美國簽證等,由於只有主任和副主任是全職人員,所以其他的行政工作都由學生工作人員負責,特別新學期開課前後,是最忙碌的季節。至於國際學生中心,是一個提供廚房、有線電視等環境舒適的地方,執班者的任務就是確保大家簽到,如有需要時提供服務,基本上都是「坐」在哪裡做自己的事。

最辛苦的工作,莫過於在大學的「企業中心」工作,但是也因為「少人問津」,往往最容易找到工作。在這裡我們負責複印各類文件、書籍、冊子等,接著要折、要包裝、要送貨,有些要郵寄的,還需依據郵區編號分類和打包,接著送到郵局去。企業中心的老闆和老闆娘是一對六十多歲的夫婦,由於他們的姓氏很難唸,中文音譯則是「西瓜波蘿」,大家乾脆叫他們S先生、S太太。

在我的一年大學生涯裡,都沒有「犯法」跑到校外的餐館打工,主要是沒有車子很不方便。在校外打工的話,一般都是做快餐店或餐館侍應生,特別是中餐館或日本餐館。據朋友透露,做侍應生通常一天只有十元低薪,其他收入就靠小費了,週末好生意的時候,一天可以賺到百多元;平日生意淡時,可能連車油都要賠掉。有些可惡的老闆連基本低薪都不給,就只能靠小費過活。

在北卡住滿一年後,我飛往洛杉磯
展開新的旅程,室友和同學來送機
在暑假的時期,為了學會一些有助於日後打工的技術,我以「免費勞工」的自薦方式到大學的廣播電台工作,一天當兩小時的班,只需播歌不必講話,但是,最重要的是台長願意教我一些剪接、錄音等幕後工作,使我在短短的一個多月裡等於上了一個學期的課。畢業前我成功錄製了一 片Demo,有自製的廣告和新聞播報片段,似模似樣的。短短一年的大學生涯就在廣播電台工作劃下句點,同時我也做了人生另一項重大的選擇─到洛杉磯展開另一段途程。

-----
此文於2002年發表於南洋商報「家喻賦曉」教育專欄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, Blogger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