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26.2010

真的會醒不過來嗎?

「…就是說,萬一你醒不過來的話,你的家人可…」

「什麼?!我會醒不過來喔?」

「不是啦…畢竟醫學上是沒有百分百的機率,這是醫院慣例要問的…」

即將要做腸胃鏡檢查的病人躺在床上,護士忙著做先前的準備工作,量血壓、心跳、打點滴,詢問病人一些基本的問題,包括是否有「事前醫療指示」(Advance Health Care Directive, 一般只稱Advance Directive)。

病人一臉茫然的回問我,什麼是「事前醫療指示」。我只能解釋說,「就是萬一有什麼狀況,或者萬一你醒不過來話,你的家人或指定的『代理人』可以代為處理醫療方面的決策…」往往大部份的病人都沒有事先準備這份重要的醫療文件。更要命的是,他們一聽到「萬一醒不來」,臉都綠了一半,只差沒有把我請出去。

目前全美有23州已經立法接納事前醫療指示,這是一份沒有規定每個人都要準備,但是一旦準備了就屬於合法的文件。

簡單來說,當你本人無法作出醫療決策時,文件裡指定的「代理人」有法律上的權力,去代表你和醫生一起商討,並作出最後的決定。這往往都是和生死有關的決策。這份有點類似遺囑的「意願書」文件,可以確保你的保健醫療意願得以受到尊重,換句話說,你不想要「拖泥帶水」時,沒有人可以「挽留」你的生命。

誰需要擬定一份事前醫療指示?答案是:所有18歲或以上的人,都應該準備一份。因為沒有人知道意外何時發生,在自己還清醒的時候,想想自己要怎麼做,甚至往生後有什麼安排(例如細胞組織和器官捐贈)。

誰是你的代理人?任何成人都可以,你的配偶/伴侶,或者子女、家人、親友、鄰居等都可以,當然這個是你信賴的人選。相對的,你的醫生、保險公司及其職員、護理院工作人員(如果當事人住在護理院內)則不符合資格。除了代理人之外,你還可以例出兩位後補代理人,在緊要關頭,只有代理人具有決策權(如果此人不在或無法執行其任務,其順序由第一後補替代,如此類推)。在簽署這份文件時,還需要兩人作證,證人不可以是代理人或後補,其中一人還必須是沒有血緣、領養關係的家人。

一旦文件準備好了,自己保留正本,複本則交給代理人及後補、醫生、家人等,確保大家都清楚裡面的內容,特別是你本人的意願。如果準備入院做手術,也應該隨身攜帶到醫院交給護理人員。這份文件是永久性有效的,除非你事後作出更正,並重新簽署新的文件。

除此之外,還有一份叫「維持生命治療醫囑」(Physician Orders for Life-Sustaining Treatment,簡稱POLST)的文件。和事前醫療指示不同的是,它讓生命末期病人對醫療決定能有更多的自主權。這是一份醫生和病人共同簽署的粉紅色表格,特別指明病人希望接受的生命末期醫療方式。

基本上這份文件上會問三個問題。
A)你願不願意接受心肺復甦法(CPR)搶救。(當事人沒有心跳及呼吸)
B)醫療處理方式。(當事人有心跳及/或呼吸)
i)只要舒適的療法
ii)有限制的附加療法
iii)完整的療法
C)人工營養供給
i)不願接受輸食管
ii)在指定的時限內使用輸食管
iii)長期使用輸食管

或許站在健康者的角度,我們不會愛去想這種事,不願去做這種決定,但是如果沒有準備好,「到時」會為難家人或身邊的人,他們很難為你去作出最符合你意願的醫療決策。

有時間,好好想想,和家人討論這個切身的重要話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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