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說她的惡因馬上有惡報,我算不算黑心?可以肯定的是,她嚐的果與我無關。
今天出門去採訪,有個戴著墨鏡、開著白車的女子緊跟尋著我,從倒後鏡看來,她很急。當時她一定很恨我這個遵守交通規則的人。路上時速限制為35英哩,我已經是開到40英哩了。平時可能我會開快一點,但是遇到這種人,我就是偏偏不加快。要麻妳可以從左右兩邊的車道超越我,幹麼跟得那麼貼近?
其實另一原因是我知道這條路在尖峰時刻都交通在捉超速者。即使不是天天有,卻也三不五時會出現,真是明警易見,暗警難防呀!
果然,這位小姐一等到機會從右道超越我之後,就猛踩油加速往前飛駛。我心想:祝妳一路順風呀。不到一百米的距離,馬上有一電單車交通飆出來,閃著警燈就衝上去攔阻這位小姐。天呀,看交警攔人也看得多,第一次目睹這種「完整版」的因果過程。
其實我想,我原本不讓她超車也算是做好事,避免她中招,可是她卻一意孤行,那我就無能為力了。
大家小心開車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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