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01.2011

炸西瓜

不想腦袋像西瓜一樣被炸得開花,就不要私下燃放煙花 
每年的這個時節,執法單位都會開一次記者會,提醒民眾不要違法使用煙花和爆竹,特別是在夏天高溫又乾燥的季節,火種很容易引發火患。違法者可被罰款300至1萬美元,或被監禁!

ATF專家表示,每年有55%的爆炸致傷案件發生在20歲或以下的青少年身上,而在南加州,這類案件從2005年的63宗,增加到2010年的200多宗。因此呼籲家長要看好小孩,不要讓他們私下玩煙花。

洛縣警局則透露,去年國慶日期間有16人受傷、破獲5噸的非法煙花,而非法燃放煙花也造成約9萬美元的火患損失。因此提醒民眾,去看專業的煙花表演就好了,不要自己偷偷燃放!

民眾需知:

  1. 不管那一類型的煙花,在洛縣管轄區內(包括未建市地區)一律全面禁止
  2. 某些城市允許民眾燃放獲批准的安全性(safe and sane)煙花,但是僅限於6月28日中午至7月6日中午之間銷售,同時只能在私人的場地燃放。
  3. 違反加州煙花法是一種輕罪,可被罰款500至1000,或監禁一年;如擁有一磅或以上的煙花則是重罪可被判入獄一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美元。
更多有關國慶日煙火相關資訊,可瀏覽SafeJuly4th網站。

警方破獲、中國製造的煙花  
警方破獲、中國製造的煙花 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, Blogger...